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桐梓县长城水泥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第三方税务筹划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2017年9月19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3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省桐梓县长城水泥有限公司(下称:长城水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18年4月18日,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黔0322破1-1号决定书,决定由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担任长城水泥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依法、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切实履行管理人职责,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税务筹划机构,为长城水泥公司提供税务咨询、税务筹划等服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城水泥公司的情况及招募目的

      1.背景:长城水泥公司管理人在破产清算工作过程中,通过诉讼追回了债务人被侵占的财产并获得了相应赔偿的胜诉判决,在执行判决中被告履行了部分义务,对已经到账的现金财产,管理人进行初次分配,但在制作《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所需留存的长城水泥公司应纳税款金额尚不能确定,经咨询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以及桐梓县税务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长城水泥公司的税务从未进行过税务申报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算应纳税额针对是否对破产前企业的税收进行补充申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管理人代表长城水泥公司提起诉讼回的破产财产是否须交纳税款以及交纳的税种和比例也无法核定,另外长城水泥公司在案件终结后,需要办理工商、税务的注销登记手续,而在税务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时,需要对长城水泥公司税收进行缴,完毕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

      2.目的:此次招募旨在选聘税务筹划专业机构确保长城水泥公司在清算过程中的所有涉税行为严格遵循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破产法相关规定,有效防范和控制税务风险,避免因税务问题导致后续纠纷影响清算进程。

      二、服务内容

      1.解答管理人及债务人企业税务业务问题,协助完成清算期间的涉税事项办理。

      2.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法规及相关实务操作要求,配合管理人对清算过程中涉税事项进行梳理和安排,提出税务建议,论证最佳路径,出具税务筹划方案及分析报告,开展相关税务申报及备案等。

      3.就清算过程中有关税收事项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并取得良好的沟通效果以获得相关支持,以及其他需税务机构协调沟通的工作事项。

      三、基本要求

     (一)资质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专业财税咨询公司,具备法定税务从业资质。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团队成员的要求

      1.团队成员具备卓越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分局、进行沟通协调。

      2.团队成员有良好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牵头与其他中介机构及内部团队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三)时间要求

      1.税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与管理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2.税务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提交长城水泥公司第一次分配应缴税收的报告。在管理人破产税务注销前完成税务注销相关清算报告。

      四、报价、费用支付

      1.本次选聘工作不设最低报价,由各竞聘机构结合工作要求、市场标准等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格,不设置二轮报价环节,报价必须明确具体金额。

      2.税务筹划方案需获得管理人认可,相关费用经人民法院批准后支付。

      五、机构的确定

      1.管理人将采取综合评审的方式在报名机构中选择责任心强、效率高、有实力,收费较低且具有处理类似项目经验的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税务筹划工作,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若仅有1家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管理人可直接选择该作为中标人。

      2.本次标不设现场答辩环节,由管理人依据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书面评选,评分第一名为中标机构,其余机构不再另行通知,被选定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3.税务筹划机构的报价应为包干价,中标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用统一计入报备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4.报价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标,管理人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请有意承接本项目的税务筹划机构,于2025年7月417:00前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及全部文件均加盖参选机构公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全部文件应提供正本1份,副本1份。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至贵州省遵义市汇区香港路盛邦帝标A标12楼。

   联系人:彰人庆,电话;18183456960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贵州省桐梓县长城水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