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 空调滴水致人跌到,谁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5-12-21
空调滴水致人跌到,谁来承担责任?
本期编辑:周菁菁律师,电话:13639228110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13日,原告缪某入住某连锁酒店,因该酒店空调室外机滴水,造成该酒店楼下沿街一小商铺处楼梯有积水且形成青苔面,路面湿滑,当晚9时许,原告在门口上下楼梯处踩到该湿滑处不慎摔伤,原告报警后被送到医院治疗,产生医疗费近6万元,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此起诉酒店及楼下小商铺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共计近19万元。被告酒店则辩称,原告受伤与被告的管理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其空调室外机系空调公司安装,其并不清楚酒店客户使用空调情况,且原告在晚上光照不足且有台阶的情况下,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才导致其摔倒,这是其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害后果,因此酒店不应担责。而小商铺认为,自己不是空调的使用人和管理者,对楼上空调滴水的问题不能控制和管理,因此不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意见: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宾馆、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中酒店作为空调室外机的管理方,直接用一根管道将其楼上空调室外机的滴水排泄在该酒店沿街一小商铺楼梯口,又未在此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造成安全隐患,致原告经过时摔伤,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原告未尽注意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而空调安装人在安装空调后未充分告知管理方式,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而楼下小商铺对空调滴水问题无法控制,也不能管理,其不应当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空调室外机在制冷过程中会造成排水、排风,并产生噪音等现象,酒店作为空调的所有者或管理人,有义务根据环境实际,对空调安装的位置、排水处理、排风朝向等提出合理要求,确保排水、安装固定等不存在安全隐患,以有效防止对他人产生侵害、妨害等。同时,安装公司在安装过程中,应当对使用人尽到提醒义务或者直接将使用中的隐患予以消除,但本案中酒店及安装公司对自己的疏漏均没有尽到责任,因此判决酒店承担80%的责任,安装公司承担2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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