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姚剑飞、贾国生律师分别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贵州省优秀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13

2016年,我所姚剑飞律师被司法部评为 “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贾国生律师被贵州省律师协会授予“2014年-2015年度贵州省优秀律师”称号。

姚剑飞作为一名党员律师,时刻牢记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把拥护宪法和法律作为执业准则,严于律己,服务当事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负责。2015年7月底,姚剑飞律师接受遵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在办理唐某英等诉被告遵义城郊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等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认真负责和努力,使受援人的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受援人为感谢他,向他赠送10000元酬金,姚律师谢绝未果,后将现金交给指派单位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法律援助中心转交给受援人。姚律师的敬业精神和廉洁之举,充分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体现了律师高尚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

贾国生律师于在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2年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并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并多次参与接访、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获得了政府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赞扬。2015年当选为汇川区政协委员。

姚剑飞和贾国生律师今天获得的荣誉,不是偶然,他们在执业过程中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身份,恪守律师执业道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律师的荣誉和尊严。他们是遵义律师的骄傲,更是舸林的自豪,我们在祝贺两位律师的同时,更应当以他们为榜样,严于律己,勇于奉献,提高我们的职业道德修养,依法公正执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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