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

务川县地方国营煤矿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9-10-17

20191016日,由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国营煤矿(下称:“务川国营煤矿”)第次债权人会议在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下称:“务川县法院”)顺利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由务川国营煤矿债权人会议主席李永贵主持。 

2017年9月19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地方国营煤矿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务川县法院审理。2018年3月21日,务川县法院根据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黔03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了该案,并于2018年4月16日指定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务川国营煤矿的债权进行申报、审查,对资产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截止2019年9月30日,务川国营煤矿资产总额为8500000元,负债总额为40387952.11元,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务川法院裁定宣告务川国营煤矿破产,案件主审法官向志成宣读了破产裁定书。

  随后,破产管理人负责人程吉芬律师向全体债权人作了履职报告,破产管理人官世燕律师做了管理人履职工作大数据报告。管理人通过文字加数据的形式务川县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全面、直观的汇报管理人的履职工作。

除此之外,管理人本次会议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同时详细回复了债权人的各项质询,对破产人的资产处置、分配、个别债权人的债权认定情况等内容做出详细的解答。最后,务川县人民法院景贤江法官宣布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是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努力的结果,下步工作中,管理人团队将继续在务川县法院的指导、监督、管理下认真履职,依法确保公司职工、债权人等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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